、《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
1.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81,总质量0.9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2.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82,总质量0.8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3.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83,总质量1.36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4.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84,总质量1.3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5.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85,总质量1.3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6.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86,总质量0.87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7.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87,总质量1.37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8.金750钻石戒指,检测编号J251051088,总质量4.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9.金750钻石戒指,检测编号J251051089,总质量2.84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10.金750钻石戒指,检测编号J251051090,总质量5.7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11.金750钻石戒指,检测编号J251051091,总质量3.73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12.金750钻石戒指,检测编号J251051092,总质量5.43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13.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93,总质量1.13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14.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94,总质量1.2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15.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95,总质量1.3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16.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96,总质量1.26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17.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97,总质量1.5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18.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98,总质量0.9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19.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099,总质量3.74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20.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100,总质量1.7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21.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101,总质量1.7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22.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102,总质量0.68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23.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103,总质量0.7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24.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104,总质量3.59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25.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05,总质量2.0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26.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06,总质量4.8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27.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07,总质量9.7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28.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08,总质量4.26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29.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09,总质量3.4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30.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10,总质量2.5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31.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11,总质量3.8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32.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12,总质量2.1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33.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13,总质量1.8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34.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14,总质量3.65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35.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15,总质量13.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36.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16,总质量2.48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37.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17,总质量14.2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38.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18,总质量2.9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39.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19,总质量8.55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40.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20,总质量1.6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41.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21,总质量2.8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42.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22,总质量1.64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43.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23,总质量6.27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44.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24,总质量4.4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45.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25,总质量5.5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46.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26,总质量7.24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47.金750钻石耳饰,检测编号J251051127,总质量6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48.金750钻石手链,检测编号J251051128,总质量12.85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49.金750钻石手链,检测编号J251051129,总质量6.1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50.金750钻石手链,检测编号J251051130,总质量8.5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51.金750钻石手链,检测编号J251051131,总质量6.9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52.金750钻石手链,检测编号J251051132,总质量12.4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53.金750钻石手链,检测编号J251051133,总质量6.3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54.金750钻石手链,检测编号J251051134,总质量14.89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55.金750钻石手镯,检测编号J251051135,总质量8.34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56.金750钻石手镯,检测编号J251051136,总质量13.06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57.金750钻石手镯,检测编号J251051137,总质量35.77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58.金750钻石手镯,检测编号J251051138,总质量16.43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59.金750钻石手镯,检测编号J251051139,总质量18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60.金750钻石手镯,检测编号J251051140,总质量22.14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61.金750钻石手镯,检测编号J251051141,总质量8.46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62.金750钻石手镯,检测编号J251051142,总质量11.6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63.金750钻石手链,检测编号J251051143,总质量6.6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64.金750钻石手链,检测编号J251051144,总质量12.04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65.金750钻石手链,检测编号J251051145,总质量7.4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66.金750钻石手链,检测编号J251051146,总质量17.24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67.金750钻石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47,总质量27.17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68.金750红宝石戒指,检测编号J251051148,总质量15.95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69.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49,总质量1.55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70.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50,总质量2.05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71.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51,总质量1.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72.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52,总质量1.86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73.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53,总质量1.83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74.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54,总质量1.19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75.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55,总质量0.9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76.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56,总质量2.07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77.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57,总质量3.6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78.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58,总质量1.48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79.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59,总质量1.8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80.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60,总质量1.84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81.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61,总质量1.72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82.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62,总质量1.58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83.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63,总质量2.29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84.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64,总质量2.06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85.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65,总质量8.53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86.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66,总质量1.45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87.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67,总质量2.63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88.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68,总质量1.19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89.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69,总质量1.7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90.金750项链,检测编号J251051170,总质量0.98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91.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171,总质量5.45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92.金750钻石挂坠,检测编号J251051172,总质量5.01克。详见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苏0506法鉴委字第717号】价值意见书。
特别说明:1.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标的质量及性能问题。法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有意竞买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拍卖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4月1日10时至2026年4月2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00-11:15,下午13:00-16:45,节假日除外)。
本次拍卖可以看样,自行前往。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已委托网拍协作方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拍卖信息进行咨询与看样等工作,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买受人请直接至本院办理余款缴纳手续(可刷卡)。
九、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増价幅度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前5日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